亚太国际法律高等研究院
亚太国际法律高等研究院涉外人才培养方案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6-05-03 | 2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亚太国际法律高等研究院涉外人才培养方案


一、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深刻复杂变化,中国正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涉外法治建设作出专门部署,明确提出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战略任务。司法部、外交部等相关部门亦明确指出,人才培养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实践能力锻造、深化跨领域协同合作,助力适配国家对外开放新格局。在此背景下,亚太国际法律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立足亚太区域法治建设需求,致力于培养精通亚洲各国法律、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能力的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服务国家高水平开放与区域法治一体化进程。


二、研究院定位与培养目标


(一)研究院定位


研究院致力于成为亚太地区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交流的重要平台,以及培养精通亚太区域法律人才的教育中心。研究院以“互通有无、优势互补”为理念,坚持“平等协商、能动构建、和谐为本、区域共通”的原则,服务于亚太法治发展和东亚共通法建设,并为亚太区域各国政府和经济体提供决策咨询与法律服务支撑。


(二)培养目标


按照国家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需要,研究院坚持以下培养目标体系:


1. 政治素质目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培养具有坚定政治信念和报国情怀的涉外法治人才。“德法兼修、明法笃行”,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首要重视思想政治引领和职业道德塑造。


2. 专业素养目标。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复合型法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亚太地区主要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具备扎实的国际法理论基础。


3. 实践能力目标。培养能够表达中国立场、阐释中国话语、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能够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的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


4. 国际视野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法律事务和专业知识、具有国际竞争力、能够在国际和地区舞台上有效维护国家利益的优秀国际型法律人才。


三、培养模式


(一)“外语+法律”复合模式


突出亚太区域多语种特色,强化英语法律文书和口头表达能力训练,同时拓展日语、韩语、东南亚语种等关键语种的涉外法律课程。参照“法律+科技”“法律+外语”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结合亚太区域多元语言环境,培养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复合型人才。


(二)“境内+境外”贯通培养


建立本硕贯通的国际化人才培养链条,探索“3+1”“2+1+1”等联合培养模式,支持学生赴亚太区域等境外合作院校进修学习。同时引入境外优质法律课程资源,优化区域法律与国家法律比较课程体系。


(三)“学术+实务”双轨推进


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双轨培养机制。研究院既承担学术研究和高端法律人才的培养职能,也致力于为政府和社会机构提供决策咨询与法律服务,推动国际法及涉亚太法律规范的比较研究和实践应用。


(四)“人工智能+教育”数智赋能


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路径。通过模拟国际法庭、仲裁庭、谈判等场景,帮助学生在摸拟环境中获得实践体验。建立涵盖亚太区域国家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典型案例等的法律数据库,为学生提供法律检索与研究支持。


四、课程体系


(一)主体课程框架


构建以“亚太区域法+国际法+实务训练”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具体包括:


课程板块 主要内容

基础理论模块 法理学、比较法导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亚太区域法律以及东盟法律体系、亚洲环太平洋地区区域国际法律一体化研究等。

国际法律实务模块 国际商事仲裁实务、国际贸易法(含CISG)、国际投资法与争端解决、国际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跨国公司法律合规等

跨境争议解决专项 国际商事仲裁(含模拟仲裁)、国际商事调解跨境并购法律实务、地缘政治与法律合规、跨境破产与重组等

法律职业能力模块 涉外法律文书写作、英文法律辩论、跨文化法律沟通、法律谈判技巧、法律检索与研究方法等


(二)全英文课程建设


大力推动全英文法学课程建设。参照复旦大学法学院设立30余门全英文专业课程的实践路径,研究院规划在3-5年内开设15-20门全英文或双语授课的法律课程,包括《国际投资法》《国际商事仲裁》《WTO法律制度》《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等。课程内容应结合亚太区域实际,涵盖整个亚太司法管辖区主要法域的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三)实务导向特色课程


搭建与实务界深度合作的课程体系,邀请国际组织专家、知名律所合伙人、资深仲裁员参与授课,以真实案例为素材,通过案例分析、模拟仲裁庭等形式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课程内容可涵盖仲裁协议起草、程序规则、裁决执行等核心议题,将专题讲座、圆桌讨论、模拟法庭练习及实地考察等多元化实践学习融入教学。


(四)亚太司法管辖区区域国别法律专题课程


开设亚太司法管辖区域国家法律专题、港澳法律专题等精细化课程。课程涵盖反垄断法、金融法、经济法、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税法等专业领域。定期邀请亚太各国法学家和实务专家开设专题讲座,使学生能够系统深入了解亚太主要经济体的法律环境。



(五)实习实践平台


1. 境外实习基地。与亚太地区主要国际组织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包括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太区域中心(UNCITRAL RCAP)、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ESCAP)、亚太经合组织(APEC)、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亚太区域仲裁组织(APRAG)等。选派优秀学生赴这些国际组织实习,参与实质性法律工作,积累宝贵实践经验。


2. 内地与港澳联培项目。深化与香港、澳门法律界的合作,依托亚太国际法律研究院(APAIL)等平台,组织学生参加跨境争议解决、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出海法律风险防控等专题培训项目,开展为期两周至三个月的深度研学与实习。


3. 外资律师事务所与合作项目基地。与京沪深港等地的外资律师事务所、跨国企业法务部门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学生在真实业务场景中锻炼涉外法律实务能力。


4. 自贸区与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在上海自贸区、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开放前沿区域设立涉外法律实践基地,通过参与自贸区法治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合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等实务项目,将课堂所学应用于真实业务情境。


五、国际学术交流与论坛


1. 亚太法律论坛。定期举办“亚太法律论坛”,邀请亚太各国法学家和实务工作者就区域法律议题进行对话和交流,推动亚太区域法治合作和东亚共通法建设。


2. 学术访问与讲座。定期邀请亚太各国法学专家、大法官、律师、仲裁员等实务专家开展学术交流和讲座,为学生提供与区域法律前沿接轨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