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法案例
International Law Cases




当地时间2026年3月31日,美国共和党参议员伯尼·莫雷诺(Bernie Moreno)在纽约车展前夕的汽车论坛上宣布,计划于2026年4月提交一项新法案,旨在全面升级美国政府针对中国汽车制造商的准入限制。莫雷诺的提案建立在拜登政府2025年1月实施的大规模监管规定之上,该规则由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制定,核心内容涵盖多个层面。
在禁止范围方面,规则首先针对车辆连接系统的硬件与软件,这包括实现外部通信的各类车载系统,具体涵盖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单元、蓝牙、蜂窝网络、卫星及Wi-Fi模块等关键组件。其次,规则禁止自动驾驶系统软件的销售,特别是那些支持高度自动驾驶功能的软件组件。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则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不仅禁止进口中国整车,也禁止在美国本土制造但使用受限制技术的车辆销售,这意味着即便在美国工厂生产的汽车,只要其车载系统或自动驾驶软件来自中国,同样被禁止在美国市场销售。
拜登政府2025年1月的禁令主要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和《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Section 232 of the 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授权。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通过行政规则制定程序(Notice-and-Comment Rulemaking)发布最终规则,该规则的核心法律逻辑是,现代汽车已非单纯的机械设备,而是"带轮子的计算机",配备摄像头、麦克风、GPS追踪及互联网连接功能,外国对手可能利用这些技术获取敏感信息或进行远程操控,构成"不当且不可接受的国家安全风险" 。
莫雷诺提案是该规则的发展。其最突出的法律特征是将"国家安全"概念从硬件、软件延伸至"合作伙伴关系",然而这一扩张能否成立,在法律上仍然存疑。
从国会政治格局看,该提案通过的可能性处于中等偏高水平 。目前共和党在参议院掌握53席对47席的优势,在众议院也维持微弱多数,这种构成有利于推动对华强硬议案审议。类似以国家安全为名的对华限制措施在过去几年中多次获得跨党派支持,尤其在汽车产业集中的"铁锈带"州,保护主义诉求突出 。
然而,提案最终落地仍面临变量:特朗普5月访华的外交议程、汽车产业供应链的现实约束、以及可能引发的WTO争端解决程序,均可能促使国会寻求更灵活的立法文本 。
对于涉及中美汽车贸易的企业,建议采取以下法律风险防控措施。1)企业应立即开展供应链审计,全面梳理供应链溯源,识别车辆连接系统和自动驾驶系统相关硬件、软件的中国来源风险,评估现有及未来车型受禁令影响的范围,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以应对法规变化。2)在合同管理方面,应在与美国车企或供应商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合规保证"条款及违约救济机制,要求交易对手披露技术来源地,约定因法规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分担,并设置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条款以降低法律风险。3)在供应链布局上,可考虑在墨西哥、东南亚等第三国建立"去中国化"的平行供应链,但需特别注意莫雷诺提案对"合作伙伴关系"的潜在限制,避免因第三国企业与中国车企的历史关联或技术合作而触发禁令,同时评估新供应链的成本效益和可行性。4)企业还应积极参与游说活动,利用美国行政规则制定中的公众评论程序表达行业关切,争取豁免条款或延长合规过渡期,通过行业协会集体发声,并聘请专业游说机构与国会和行政部门建立沟通渠道。5)最后,企业应提前准备法律救济策略,密切关注法案进展,研究基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或美国国内司法审查的救济可能性,评估提起宪法诉讼或行政诉讼的可行性,并建立跨法域的法律顾问团队以应对复杂的国际法律环境。
伯尼·莫雷诺参议员提出的新法案代表了美国对华汽车政策从"关税壁垒"向"系统性脱钩"的质变。该立法若通过,将构建起涵盖硬件、软件及商业合作的立体化封锁体系,其法律影响远超现行商务部规则。然而,该提案面临定义模糊、国际法冲突、供应链现实及行政-立法张力等多重法律障碍。在全球汽车产业深度互联的背景下,"全面封堵"的法律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均存重大疑问。未来数月,随着法案文本的正式提交、特朗普访华议程的推进及国会审议的展开,相关法律框架的演变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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