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法团队
International Law Team
距离所谓南海仲裁案“最终裁决”作出,已经过去整整十年。2016年7月12日,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作出最终裁决。有必要对南海仲裁案进行一下回顾:
中国从一开始就明确表示“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并持续强调,这一裁决违反国家同意原则,仲裁庭对案件没有管辖权,裁决非法、无效,对中国没有拘束力。
十年之后,中国的这一立场没有改变。但南海也并未因为一纸裁决而尘埃落定。相反,这项裁决正在以另一种形式长期存在:菲律宾不断将其写入国内法律和国家叙事,美国试图将其嵌入同盟体系,日本开始把南海、台海、海洋划界和安全合作联系起来,一些域外国家则反复用所谓“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包装对华施压。
中国同样没有停留在重复十年前的声明上。围绕十周年节点,中国外交部门再次明确反对将仲裁裁决作为南海行为准则的规范基础;有关研究机构陆续发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评估报告》、菲律宾南海领土主张的历史性法理批判以及关于日菲启动双边海域划界谈判的法律评论。
中方的论证正在从“为什么不接受这项裁决”,逐渐扩展到国际裁判机构的权限边界、争端的人为切割、第三方权利保护以及国际海洋法规则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
因此,南海仲裁案十周年不是一个简单的纪念节点,更不能只被理解为对十年前立场的重复确认。它更像是一次战略盘点:
过去十年,中国究竟守住了什么?所谓裁决又以何种形式延续下来?中国已经解决了哪些问题,又有哪些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如果对过去十年作一个总体评价,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中国基本打赢了阻止一纸裁决直接重塑南海现实秩序的“阻断战”,但围绕地区规则、国际叙事和未来秩序的“塑造战”,远未结束。
过去十年,中国究竟守住了什么菲律宾在南海仲裁案的政治目标,从来不只是赢下一场法律程序。它试图实现的,是一整套相互衔接的政治和战略效果:首先,将复杂的岛礁主权、海洋划界、历史因素和海上管理问题,切割和包装成一场单纯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释争议;其次,把中国塑造成拒绝国际法和国际裁判的一方,把菲律宾及其支持者塑造成捍卫规则的一方;最后,以裁决为支点,推动南海问题国际化、阵营化和军事化,逐渐改变南海地区的力量结构和规则基础。从十年后的结果看,菲律宾的这些目标并没有完全实现。
该裁决没有成为中国海上行为的法律基准。过去十年最根本的成果,是中国没有因为裁决而改变南海主权立场,没有接受仲裁庭关于历史性权利 、岛礁法律地位和菲律宾所谓专属经济区的认定,也没有让这项裁决转化为约束中国海上执法、岛礁管理和权益维护的现实法律框架。
如果中国在2016年之后出现原则性退让,所谓裁决完全可能通过外交表态、海上行为和双边安排逐步获得“事实执行”的效果。一项在管辖权和实体法上存在严重争议的裁决,也可能因此被塑造成不可逆转的既成法律事实。中国坚持“四不”立场,首先阻断的就是这一过程。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裁决毫无影响。它已经成为菲律宾国内立法、外交交涉和国际传播的重要资源,也为美国及其盟友介入南海提供了一套法律话语。更准确地说,过去十年的成效不在于让裁决彻底消失,而在于阻止它成为支配中国实际行为和南海现实秩序的法律基准。
中国稳住了海上存在和现场管控能力南海争议中的法律主张,从来都不能脱离持续存在、持续管理和国家实践。过去十年,中国在岛礁基础保障、海上执法、巡航管理、海空协同和应急处置方面的能力明显增强。中国在南海的权益主张,不再主要体现为外交文件中的文字,而是由常态化存在和持续性管理提供现实支撑。这也是所谓仲裁裁决未能改变南海现实格局的重要原因。
国际法不是一个完全脱离现实的封闭体系。国家是否持续行使管辖、是否进行行政管理、是否实施执法、是否保存和公开相关证据,都会影响权利主张的长期稳定性。中国在南海方向最大的现实进展,正是将原本相对分散的主权维护、海上执法和岛礁保障,逐步转化为更加稳定、更加体系化的存在结构。但也要看到,实控和执法能力的增强,并没有自动降低海上摩擦。
近年来,仁爱礁、 黄岩岛等方向的对抗频率和国际曝光度仍然较高。菲律宾越来越善于通过低强度、高频次的海上行动制造现场事件,再将其迅速转化为媒体报道、外交声明和盟友介入。因此,中国已经具备更强的现场控制能力,但如何把这种能力进一步转化为较低的冲突风险、更有利的国际表达和更加稳定的地区秩序,仍是下一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