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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 侯雯冉 || 英格兰海洋民族形象的自我塑造 ——伊丽莎白女王致中国皇帝国书中的外交想象
    发布时间: 2026-05-24 22:18    
李威 侯雯冉 || 英格兰海洋民族形象的自我塑造 ——伊丽莎白女王致中国皇帝国书中的外交想象

                                

英格兰海洋民族形象的自我塑造

——伊丽莎白女王致中国皇帝国书中的外交想象

李威  侯雯冉


内容摘要

作为英格兰早期以语言修辞构建民族身份的文本实践,伊丽莎白一世致万历的三封国书借外交修辞协商主权平等,以贸易互惠和探险叙事赋予通商诉求合法性,塑造出一个“主权独立”“勇于探险”“世俗务实”的海洋民族形象。尽管三封国书未能抵达中国,却成为中英交往史中的“记忆场所”,为后续英国侵华提供了可被继承的话语资源。正是在与东方他者的想象性互动中,英格兰确立了最初的海洋大国自我定位,为日后英帝国的全球扩张预设了话语合法性。


关键词

伊丽莎白一世 早期中英关系 国书 英格兰海洋民族形象 自我塑造



中图分类号:K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366(2026)01-0031-09

DOI: 10.19967/j.cnki.flc.2026.01.004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英国旅行文学史”(22&ZD288)阶段性成果;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英国旅行文学史”(22BWW05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

东北林业大学外国语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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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早期全球化初兴的历史语境下,东西方文明的遭遇不仅是商品交换的过程,亦是话语博弈与自我身份重构的场域。16世纪中后期,作为新兴的海洋国家,英格兰迫切希望打破伊比利亚半岛国家的贸易垄断,于是将目光投向了东方。然而,彼时的英格兰在地缘政治格局中尚处边缘,不仅没有掌握通往东亚的稳定航线,在综合国力上亦与以“天朝上国”自居的明朝相去甚远。在此背景下,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试图借助外交手段开启对华贸易往来。1583年、1596年与1602年,她先后三次致信万历,谋求与明朝建立互惠贸易关系,并就通商安全、贸易特权、商民保护等事项提出诉求,但三封信最终均未能送达中国(陈剑 7-8)。这些国书不仅是外交尝试的实录,亦是英格兰通过语言修辞构建民族身份的早期实践。现有研究多聚焦于中英关系的宏观历史。陈剑将三封国书视为伊丽莎白一世政府推动以贸易和交通为核心的对华政策的体现。阿林森(Rayne Allinson)则从政治修辞的角度考察三封国书,指出其具有“商业利益优先于意识形态诉求”(211)的特征。然而,国书作为“外交信函”(Neighbors and Käfer 62)对英格兰海洋民族身份的建构意义却鲜有关注。

本文将伊丽莎白一世致万历的三封国书置于16至17世纪跨文化外交的历史语境中加以考察,揭示其在文本层面所投射的英格兰海洋民族的自我想象。国书中礼敬性的外交修辞、平等互惠的贸易论述与航海探险叙事相互交织,共同勾勒出一个坚持主权独立、热衷海上探险且富有商业进取精神的民族形象,折射出英格兰早期尝试确立自身全球定位的努力。尽管这些国书在当时未能完成其外交使命,却经由哈克路特(Richard Hakluyt)的航海集等出版物和档案存世,从而成为中英交往史的“记忆场所”(site of memory),参与塑造了英国关于民族身份、海洋使命、全球定位的自我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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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书中的外交修辞与主权宣示

在近代早期的跨文化外交语境中,语言不仅是信息传递的媒介,亦是塑造主权关系与国际秩序的重要工具。外交辞令往往被赋予了一种协商性的修辞功能,在维持表面礼仪与尊重的同时,为国家主体性争取话语空间。斯金纳(Quentin Skinner)便强调文本是对“既有对话或论辩的介入”(iv),研究者不应只停留在政治语言的表层意义上,也应关注“特定作者在发出特定话语时在做什么”和“说出此话语这个行为本身的意图”(ii)。换言之,语言不仅具有表达功能,更具“施行性”:它既反映既有权力结构,又可成为重新界定关系的手段。三封国书正处于此类修辞语境:伊丽莎白一世既无法以对等的地缘影响力与明廷抗衡,又不愿采纳臣属化的朝贡话语,因而借助修辞铺排、格式设计与叙事策略,营造出一种尊敬之中见自主、顺应之中含诉求的外交姿态。这些措辞是权力关系协商的具体实践。

伊丽莎白一世的三封国书均设计了赞美性措辞,以营造尊敬与顺应的礼仪语境。它们均以铺陈而冗长的敬称开启。1583年的国书称万历为“最伟大及不可战胜之君王陛下”(秦国经、高换婷 19),1602年又呼为“伟大而不可战胜之中华皇帝陛下”(Liu 295),1596年的版本最为复杂,将中国称为“伟大中华王国”(秦国经、高换婷 20),并将皇帝置于“亚洲各部与及附近诸岛屿最主要之皇帝”(20)的顶端。国书刻意将对方置于极高的政治位置,在形式上完成了对明廷尊位的确认,表明了其“日益加深的了解与仰慕”(Liu 16)。除了称谓的繁复礼敬外,伊丽莎白还特别重视对万历德政的称颂,通过转述外商的见闻与传闻,使其具有来自民间的口吻。1596年的国书写道:“贵国治理坚固而贤明,其声誉传遍天下。”(秦国经、高换婷 20)这是对其治绩的一种外部印证,不是女王直接赞扬,而是以第三人称的“他者经验”来确认皇帝的仁政之名。这种策略在1602年变得更为精巧:“陛下此等恩慈,使吾等决意觅一航线通于贵邦。”(Liu 296)借由对皇帝“恩慈”的强调,探索新航线被建构为一种回应善政的举措,而非单纯的自利行为。这些近乎恭敬的赞美并不意味着女王置自己于臣属地位,而更像精心设计的策略。万历年间的明朝虽然危机重重,但在域外认知中依然是“天朝上国”,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达,丝绸、瓷器等商品在全球贸易中极具吸引力。正如历史学家肯尼迪(Paul Kennedy)所言:“在中古时代的所有文明中,没有一个国家的文明比中国更先进。”(《大国的兴衰》4)而彼时的英格兰还只是欧洲相对边缘的海洋国家,国土面积有限,人口相对较少,海外殖民体系亦未建立。与西班牙、葡萄牙相比,英格兰缺乏稳定的远东航路和成熟的海外贸易网络,在地缘格局中处于“追赶者”的位置。在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女王通过不断抬举对方换取提出主张的机会。因此,这些称呼并非单纯出自外交礼节,更是作为巧妙的修辞工具将新航线开辟的动机归结为对明朝皇权的顺从,在形式上让渡了主动权,从而为英方自身的海外贸易诉求寻求合法性。

除语言修辞外,国书的物质形态也成为英格兰在不对等处境下争取谈判空间的关键媒介。与伊丽莎白一世日常致欧洲邻国君主的书信相比,这份国书显得格外隆重。例如,1602年的国书采用多种昂贵墨水书于优质的羊皮纸上,且以金箔点缀“陛下”(Your Majesty)称谓中的字母M。一方面,此举可展示尊重和诚意;另一方面,也是“向潜在的贸易伙伴展示本国精湛工艺”(Liu 15)。更重要的是,豪华装饰亦能“通过空间使用来宣示自身地位”(Sowerby 21)。而在16至17世纪,外交信函的物质形式就是权力象征,它“与文本内容相互作用,形成了一套更为微妙的地位宣示语言”(27)。女王团队甚至考虑到语言障碍,特意随国书附上多种语言译本。1602年的国书除了英语原件外,还附有拉丁语、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的译本。拉丁语是天主教传教士常用语言,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则是当时在东亚活动的天主教势力使用的语言。实际上,1601年之后,利玛窦(Matteo Ricci)等耶稣会教士已经进入北京传教,若国书抵达,便可由其完成译介。这样一来,“假如皇帝朝中无人懂英文,也许能看懂这些译文之一”(Liu 15)。英使虽未到,但伊丽莎白提供多语译文的做法却已表明,英方试图以“可被阅读、可被转译”的方式进入对方的政治空间。

国书的另一显著特色是其主权叙事。女王一方面宣示自身的君主地位,塑造“两个天下”的世界观,另一方面尝试挑战明朝传统朝贡体系。她既承认明朝之辽阔与伟大,尊称对方为“大皇帝”,又强调英格兰作为西方主权国家,同样拥有自己的一片天地。在1583年的国书中,女王明确以“西方诸国君王”为参照:“西方诸国君王从相互贸易中所获得之利益,陛下及所有臣属陛下之人均可获得。”(秦国经、高换婷 20)这番表述将东方的“中国”与西方的“欧洲”设置在两种并行的主权秩序下,同时将欧洲君主交往秩序预设为通行的国际常态,并据此把明朝置入一个可与之互惠的对话框架之中,从而在礼敬措辞之下完成主权位置的重新编排。需要指出的是,国书中的“两个天下”并不等于一种现代意义的平等主义宣言。它首先是一种语用策略:在不进入明朝朝贡礼制的前提下,英方以欧洲君主交往所用书信范式来安排叙述位置,从而避免被自动归入朝贡体系的框架。这实际上制造了一种“制度—语义”层面的边界:一边是以皇权为中心、以礼制等级为核心的朝贡体系,另一边是以主权者并列、以互利交换为常态的欧洲君主国交往框架。正如萨义德(Edward Said)所说:“只要在我们心中划定边界,‘他们’便因此成为‘他们’。”(54)在此意义上,国书并非通过贬抑对方来制造差异,而是通过预设一种可通约的贸易常态,将中国在话语上建构为一个可被想象、亦可与之谈判的对象。换言之,边界的划定既服务于礼敬,也为提出诉求预留了空间。

国书亦有意无意挑战了明朝的朝贡体系。传统上,外邦君主致中国皇帝的国书需附带贡物,且在国书中以臣属措辞尊皇帝为天下共主。但三封国书均未遵循此格式。尤其在1602年的国书中,女王解释此次航行“因系初航,复探险于未知之海,彼辈非有必须之资不能存命”,所以“暂不能以丰盛之物进上于陛下,谨请陛下留心此船队所携之吾国样品,其类多有,凡陛下所求,吾等必可为陛下供最充足之用”(Liu 296)。这种语气非但没有进贡纳贽的卑态,反而颇具现代贸易代表的气质:先展示样品,商谈需求,再决定日后大宗贸易。在国书末尾,女王仅以“吾等谨付陛下于永恒上帝之守护下”(296)一句表达祝颂,并未提及臣服或乞恩。可以说,整封国书按欧洲君主国交往的对等模式书写,而无意迎合明朝的皇权至上话语。这种对等主权叙事本质上是一种策略选择:它预先拒绝臣属化书写,为通商诉求预留话语空间。

总之,国书文本的内容和形式均经过慎重设计,以服务于英格兰主权独立的自我形象塑造。通过对万历的礼敬、对国书物质形制与多语译本的精心安排,以及对君主对等往来范式的铺陈,英方在维持表面礼仪的同时完成了一次具有施行性的主权协商,从而使双方关系在权力不对等的格局中重置:英方并未进入朝贡体系预设的宗藩关系,并试图以对等主权的交往逻辑代替,为自身的进入性诉求争取可谈判的空间。需要指出,这种以“主权对等”为包装的普遍主义语言并不天然中立,它既可在此掩蔽现实力量差距,也可在后续历史语境中被挪用为对他者制度施压的正当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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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文化贸易诉求与海洋民族形象塑造

伊丽莎白的三封国书均以对华通商为核心诉求,借助“自然秩序—互惠互利”的普遍主义话语悬置朝贡体系预设的“恩赐—回报”逻辑,将贸易呈现为双方共享的应然权利。同时,国书又将寻找新航路的探险包装为克服阻隔之后的合理结果,并借此展示英方的航海能力与贸易决心。由此,互惠修辞与探险叙事既服务于贸易意图,亦便于“勇于探险”“世俗务实”的海洋民族身份的自我塑造。

在1583年的国书中,女王开宗明义强调贸易互利原则:“西方诸国君王从相互贸易中所获得之利益,陛下及所有臣属陛下之人均可获得。此利益在于输出吾人富有之物及输入吾人所需之物。”而“我等天生为相互需要者,吾人必须相互帮助”(秦国经、高换婷 20)。这段话反映了一种自然法式的经济观:上天使各国物产有别,正是为了令各国通过贸易互通有无、互惠互利。该理念与17世纪初格劳秀斯(Hugo Grotius)的主张不谋而合。格劳秀斯指出,由于“某些民族在某一方面具有优势,而另一些民族在另一个方面胜出”,因此各国相互依赖,应当通过“资源共享来促进人类友谊”;“每个民族均可与另一民族自由地交往,并可自由地与之从事贸易”,若一国自恃自给自足而拒绝互通,或独霸而阻碍他国间的交往,则是“违反了自然本身”(9-10)。如果说格劳秀斯是利用“自然”为新兴的海洋国家荷兰寻找反对西班牙和葡萄牙海上霸权的依据,那么伊丽莎白的国书则是借此向中国宣示一种不同于朝贡体系的交换逻辑:贸易不是一方向另一方进贡求赏,而是双方百姓互通有无的天赋权利。这种措辞是一种修辞性的制度替换。它试图将明朝的礼制秩序转为欧洲语境中的贸易交换,从而把谈判的前提改写为英方更熟悉、对其也更有利的规则。类似的论调在明代并不多见。传统上,中国皇帝将外国进贡理解为“未开化、粗鲁和愚昧的异族感受到中国文明的优越性,来寻求转化并从中获益的手段”(Fairbank 132)。皇帝的回赐则彰显其道德的高尚与本国文明的优越。因此,对明朝皇帝而言,“重要的是进贡的道德价值”(139),而非经济利益。这反映了16世纪的中国在小农经济结构下对商业贸易的排斥,因为“帝国的自给自足使得从海外获取补给变得非必要”(139)。三封国书刻意提倡一种平等互利的通商观,并反复申论“百利而无一害”,实际并未顾及明朝的实际经济结构。1583年的国书称:“此行于贵国无任何损害,且有利于贵国人民。”(秦国经、高换婷 20)1596年又以几近相同的措辞重申:“吾人实见公平之通商,无任何不便与损失之处,且极有利于我两国之国君及臣民。”(21)1602年又进一步将论证推升为“长久繁荣—民生和好”的愿景:“此既可益吾两国商贸之长盛,亦当利吾两国臣民之永好。”(Liu 296)这一组递进的表述构成了一套自洽的劝谕逻辑:先以“公平”“安全”消弭中方疑虑,继而以“实利”晓之以理,最终以“邦交友谊”收束,背后的潜台词十分明确,即中国若拒绝参与跨区域贸易往来,便会丧失与西方诸国共享贸易利益的机会,也无法通过互市维系邦交、稳定秩序。由此,互惠话语与自然话语合流,把贸易通商转换成一种普遍权利与道德义务的叙事,从而为英方的贸易诉求提供伦理话语支撑。

此外,国书亦以英格兰多次寻找“西北航道”(Northwest Passage)的探险叙事来正当化通商诉求。1602年的国书提到“吾等决意觅一航线通于贵邦,其较今日通行于天下者则短矣”(Liu 296),因传统欧洲赴华航线需绕过半个地球,女王希望另辟蹊径。其实早在亨利七世(Henry VII)时代,英格兰就资助过对“西北航道”的探索。16世纪中叶后又有多次寻找“东北航道”(Northeast Passage)的尝试,但均以失败告终。女王继续支持探险活动,甚至直接鼓励航海家寻找传说中通往中国的“西北航道”。她在国书中直言:我们过去多年屡次遣选勇敢臣民,尝试自北方为陛下之国找到更近航道,这些探险有的杳无音讯,有的被严寒阻退,但我们仍决意再次尝试(Liu 296)。因此,1602年的国书可视为女王为新一轮探险预置的外交铺垫:她将派船东进,若得以抵达中国口岸,便期望万历善待来者,并支持由此开通的新航道。此类探险叙事一方面试图证明英方并非仅凭口头互利的保证来请求入市,而是以长期试航的成本与真实损失为条件,使进入中国市场显得是克服自然阻隔之后合乎情理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在向明朝展示其航海技术与胆魄实力,以使通商诉求顺利获得回应。这番对未来海上航路的畅想,体现出英格兰人对于财富的敏锐嗅觉。这种“嗅觉”实质上是一种将海洋空间视为可计算、可占有、可转化为利润的想象方式。正如雷利(Walter Raleigh)爵士所言:“凡能支配海洋者,便能支配贸易;凡能支配世界贸易者,便能支配世界财富,并由此支配世界本身。”(325)海上航道被等同为财富通道,航海能力被折算为进入贸易网络的资格。

这种不畏艰辛寻求通商的表述直接服务于“勇于探险”“世俗务实”的英格兰海洋民族形象建构。首先,国书极力表彰英格兰人的冒险精神和开拓勇气:面对“未知之海”与“大洋冰封、寒极难抗”(Liu 296)的极端环境,英格兰探险者百折不挠,始终不放弃对海上航道的探索。这种自我描述与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的“想象的共同体”不谋而合。安德森指出:“即便最小的民族,其成员也永远不会认识绝大多数同胞,甚至不会与他们见面或听闻其名,但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活着一种他们相互团结的想象。”(6)民族总是被设想为一种“深厚的、平等的同志情谊”,正是这种“兄弟般的团结,使数以百万计的人们愿意为这种有限的想象而牺牲生命”(7)。以此观之,国书中的航海探险正是一种“英雄业绩的共享叙事”,借此塑造出一个坚忍不拔、勇于进取的英格兰民族共同体形象,不仅强化了国民的自我认同,也为英格兰在国际秩序中寻求贸易权利提供了话语支撑。其次,国书展现出英格兰与天主教列强截然不同的世俗价值取向。16世纪西班牙、葡萄牙在东方的活动常以传教为号召,经济贸易伴随宗教扩张。而国书“以明确的贸易为导向”(Liu 13),几乎完全是世俗化的商业措辞。女王的自称头衔虽含“真实基督教信仰之最强有力保护者伊丽莎白”(秦国经、高换婷 20)、“国教守护者”(Liu 295)这样的基督教固定套语,但并未在国书中发挥宗教外交作用。这表明英国在宗教改革后与非基督教文明接触时,有意剥离传教诉求而强调务实合作的立场。在三封国书中,伊丽莎白隐去了任何试图改变中国宗教的意图,仅以“吾等谨付陛下于永恒上帝之守护下”(296)这样无教义色彩的礼貌祝祷结尾。这种世俗外交立场有利于消弭中国对西方传教企图的疑虑,将英格兰人区别于“来传教、掠夺和征服”(肯尼迪,《英国海上霸权》23)的其他基督教势力。借此,女王将英格兰塑造成中国可以接受的世俗贸易伙伴。

概言之,三封国书借助自然与互惠话语,试图赋予其对华贸易诉求以合法性,并通过“西北航道”的探险叙事彰显航海实力,从而完成了“勇于探险”“世俗务实”的英格兰海洋民族形象自我塑造。这是英格兰在打破贸易垄断、拓展海外市场的现实压力下,为适配自身经济需求而展开的跨文化外交尝试,亦折射出中英两种文明在贸易观念与外交逻辑上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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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交挫败、历史记忆与象征性遗产

历史上,三封国书均未能抵达中国,象征着伊丽莎白一世对华外交尝试的挫败。1583年,当纽伯里(John Newbery)一行携带首封国书,抵达葡萄牙控制的通商枢纽忽鲁谟斯(Hormuz,今霍尔木兹)时,旋即被葡萄牙当局作为间谍逮捕,随后神秘失踪,国书也未能送达中国。1596年,伦敦商人艾伦(Richard Allen)与布罗姆菲尔德(Thomas Broomfield)奉命携女王的第二封国书,随伍德(Benjamin Wood)率领的三艘舰船出航。然途中船队因风暴而失散,其中伍德一支在今缅甸海岸遇难,幸存者旋即遭西班牙人杀害(Allinson 216-17),国书递送再次失败。1602年,韦茅斯(George Weymouth)受东印度公司委托自伦敦启航,继续探索通往中国的“西北航道”,并携带第三封国书。由于严寒、浮冰与风暴的阻滞,加之船员屡次叛乱,韦茅斯被迫于当年8月返航,第三封国书亦未能送达(210)。三次失败表面上是因为航路条件的不利,但考虑到中英双方在经济基础和观念制度上的结构性差异,即便国书顺利送达,也难以促成实质性的通商关系。明代中国以小农经济为基础,依托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系,并通过朝贡体系彰显皇权的道德优越与恩赐秩序。英格兰则将海洋视为联通世界的通道,把世界视为潜在的贸易市场——“贸易融入血脉,整个世界都可以是其市场”(Liu 21)。基于此根本分歧,伊丽莎白一世的对华外交注定难以成功。

虽然三封国书未能促成实际贸易,但为英国对华认知奠定了“平等主权—互市正当”的话语框架。这些国书反复暗示英格兰的独立主权,强调贸易应当惠及双方臣民,将通商表述为利益与权利共享的活动。这种表述并未随外交实践的受挫而消失,反而形成了一套可被后世继承、改写的话语资源。如在外交礼仪上,英方倾向于将国际交往理解为自然平等的主权者互动,因此把跪拜和叩头等朝贡仪式视为对主权平等原则的否定。后来的马戛尔尼(George Macartney)在觐见乾隆皇帝时刻意以单膝跪礼取代屈膝伏地的叩头礼(Hevia 1)正是对这一观念的践行。在此基础上,18至19世纪,英方得以频繁援引这些普遍主义话语,争夺针对中国的交往规则与秩序解释权。在此意义上,三封国书所呈现的伦理化通商修辞已超出具体历史情境,接近于一套可被反复挪用的合法性话语,并随权力的变化而被征用。当英方无法撼动东亚秩序时,这种“平等”“互惠”的表述便是其谋求通商权益的策略性修辞;当英方力量占压倒性优势时,这套普世话语便沦为以西方规则裹挟中国主权与交往秩序的殖民工具。本文的关注点并非上述话语的合理性,而是尝试揭示其被不断挪用、重构并最终服务于西方殖民扩张与霸权建构的政治本质。正如新历史主义指出的,文本不仅是特定时代意识形态的产物,也是其再生产的参与者(Myers 31)。国书最终虽未抵达北京,却已在英国的权力和知识网络中预演出一个“可对话的中国”。在这一由文本建构的想象性空间中,英方尝试以欧洲君主交往的范式重构对华关系,使“不经朝贡而直接开展贸易”被表述为一种可欲且可行的安排。它虽未铸就平等互市的现实,却留下了一套可被后人不断沿用、改写与强化的论证,从而成为英国对华外交的重要先声。

三封国书并未因外交上的失利而被历史遗忘,反而在英国的档案体系与出版网络中获得了新的生命,成为其民族记忆的一部分。16世纪末,哈克路特在他编辑的《英国民族重大的航海、航行、交通和地理发现》(The Principal Navigations, Voyages, Traffiques and Discoveries of the English Nation)中收录了大量英国与远东交往的记录。其中1583年致中国皇帝的国书被刊印在该书第五卷,1596年的国书则被刊印在第十一卷。这使得伊丽莎白一世的外交尝试不至于湮没无闻。哈克路特的读者多为商人、探险家和政治精英,他们从中汲取灵感,继续推进远东航海事业。随着英国海外扩张的推进,17世纪初的英国诗人戴维斯(John Davies)创作了“来自中国皇帝的回信”(Allinson 209),表明英国人一直没有忘记早年的努力,并仍以各种方式想象中英交流的情景。当18世纪末英国启动对华正式外交时,这段历史再次被提起。对英国而言,档案中的国书成为其塑造外交连续性的记忆场所。诺拉(Pierre Nora)指出,记忆场所是指那些通过保存和纪念而成为集体记忆载体的事物(7-12)。三封国书恰好具备了记忆场所的特质。正是由于国书未能抵达中国,它们才更容易被纳入后世的回溯性书写,被建构成英国早已尝试进入中国的证据,从而拉长英国对华交往的历史,为其后续对华举措提供了服务于侵略意图的历史溯源。1986年,伊丽莎白二世(Elizabeth II)正式访华。在与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李先念会晤时,女王特别将其作为国礼赠予中方(新华网)。至此,迟到数百年的国书终于抵达了中国。尽管晚了几个世纪,国书却见证了中英两国关系在断裂与延续之间的复杂演变。它所象征的并非早期两国交往的成功与否,而是那些曾被错置、延宕甚至误读的历史可能性。总而言之,这三封国书虽未送达,却通过文字和记忆在英国产生了深远影响。它们构筑的话语框架、激发的民族想象和储存的历史经验,皆成为理解英国如何在不断调整自我定位中走向世界的重要历史文本。

伊丽莎白一世致万历的三封国书既属近代早期英格兰打破地缘僵局的外交尝试,亦是其构建海洋民族身份的文本实践。面对彼时中英地位悬殊的现实,英方借助精妙的修辞策略与考究的文书形制,在礼敬与诉求之间进行语用协商,以欧洲君主交往范式暂时悬置朝贡框架。国书将商业互惠定位为符合自然法的普世权利,将对新航路的探索升格为英格兰民族勇于进取的民族特质。由此,英格兰得以在想象的对话空间中消解现实权力的不对等,塑造出独立主权与海洋民族的自我形象。国书作为一种记忆场所留存于英国的历史档案与民族意识之中,深刻影响了后世英国对华交往的底层逻辑:它预设了所谓以主权平等和自由贸易为核心的国际秩序观,为日后英帝国的全球扩张提供了最初的合法性话语。需要指出,这种普遍主义语言并不天然中立。它既可在权力不对等的场域中遮蔽结构性差异,也可在后续历史语境中被重新编码为对非西方秩序施压的修辞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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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献略